民事诉讼案件
Civil cases
经我司调查员调查发现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众慧百货超市有一款食品类产品与我司代理客户品牌的产品商标非常贴近,极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品牌。
后查明生产此产品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还续存后,我司对售卖此产品的超市及产品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综合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被告主管过错程度、被告经营规模及地点、被控侵权商品销售价格、原告纸质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被告宏旺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8万元,被告众慧超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8千元。